老师打学生脑袋,对么?
一、老师打学生脑袋,对么?
在古代,老师打学生叫严师
在如今,老师打学生叫体罚
可见世易时移,对与错衡量的标准也会跟着改变
至于老师打学生脑袋,对么?
我认为要从两个方面看
1.打人本身是不可取的。因为如果老师真的是为了学生好,那很明显,打人不能解决问题,顶多是学生被逼迫着服从。肯定还有更好的教育方法,而不是打。作为老师,就应该掌握更灵活巧妙的教育方法,而不是蛮干。如果不是为了学生好,而仅仅是为了体现权威,泄愤,那和封建专制有什么区别,这就更沦为末流了。
2.学生究竟范了什么过错。
我们都明白,有句话叫严师出高徒,既然能流传千古自然不是空穴来风。有时候,作为家长,反而不怕老师打一打学生,反而怕老师不管学生,不作为。当然,打只是方式,目的是警戒,而不是伤害。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学生真的范了一些原则性的错误,作为老师,适当采用严厉的方式我并不反对,因为这恰恰是老师有所作为的表现。当然,这必须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就是学生确实犯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老师为了警示学生,为他好,而不是泄愤。
所以,盲目的反对老师打学生我认为也并不是完全可取,衡量对与错的标准不应该是打或者不打,而是,老师的教育方法是不是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进步,是不是有效。
至于有人认为打脑袋会把人打蠢的说法我认为纯属找极端了,你要知道,什么行为如果沦为极端都是有害的,骂的厉害学生还会得心里疾病,批评的厉害还会得抑郁症呢。
所以,不能把极端的例外当成衡量事情对与错的标准。毕竟,正常的老师如果是为学生好,自然会有一个度,而不正常的老师事实上做什么都是没有度的。如果不幸碰到这种老师,就应该把事情告诉父母,或者调换班级,实在不行,自能严格要求自己了。
但绝对不要怕,勇气比一切都重要。
二、学生家长和校方出现法律纠纷该如何处理?
学生家长和校方出现法律纠纷可以参考下列处理方法:
1、需要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来说,如果是小学的话,学校的责任大一些,中学学校承担的责 任比较小;
2、主要应由侵权的学生家长承担责任,因为未成年人的主要监护责任在家长一方。
3. 保持冷静,最好委托他人与些小交涉,这样可以避免出现过激行为。
第一,先要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规。现在的人们都越来越注意依照法规办事,学校不会因为你闹一闹就能给你更多的赔偿,首先看伤害事故是不是在学校的责任之内。
家长要维护孩子的权益,首先要学习与孩子成长的有关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等,这样,作为家长就有了和学校交涉的法律工具。
在法规的范围内,可以尽管行使自己的权利。只要自己的孩子受到了侵害或者伤害,家长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和学校交涉,这些交涉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等,在法律范围内的要求,社会都会支持的,但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往往会出现相反的结果。
比如:如果孩子受到了一定的伤害,作为家长漫天要价,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就会在舆论上失去支持,由于你的要求过高,也会被校方认为你无理取闹而置之不理,那样,家长就会陷入被动的尴尬境地,这是在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三、判定教学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失职或违反教学工作条例,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的实施等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教学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
二、一般教学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监考迟到5分钟以内(以规定到达时间为准)。2、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进度表达2周以上或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矛盾或差错。
3、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
4、教师在上课时,手机发出声音讯号或利用上课时间打电话。
5、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
6、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7、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或不清楚,或试卷内容有差错,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试卷。
8、考试评分后不按要求提供参加考试学生试卷。
9、考试后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10、批改试卷或总分不认真,出现差错。
11、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一般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严重教学事故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1、未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5以上。
2、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或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擅自停课、旷课;或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3、没有及时出考试试卷,或试卷分装场次登记有差错,影响正常考试。
4、监考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开考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放纵学生舞弊或不填写上交考场记录。
5、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参与制卷的人员泄漏考试内容或伪造成绩。
6、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60分钟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或因命题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严重失常;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7、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又随意更改成绩;或丢失考试成绩。
8、不按要求将试卷管理归档,或造成试卷丢失。
9、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
11、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