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强度第一定律公式中的价值率高差和强度系数如何确定?
价值率高差:事物的价值率P与主体的中值价值率Po之差值,称为该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用△P来表示,即
△P = P—Po (2)
根据这个定义,又可理解为:当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大于零时,主体就会扩大其作用规模或增加其价值资源投入量;相反,当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小于零时,主体就会缩小其作用规模或增加其价值资源投入量。
由此可见,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特性参量,它从根本上决定着人对该事物基本的“立场、态度、原则和行为取向”,决定着人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方式和投入规模,因而必然会反映了人的头脑中来,形成一种特定的主观意识——情感。为此,对情感做出如下数学定义:
情感:人对事物的价值率高差△P所产生的主观反映值,定义为人对该事物的情感,用μ来表示。
情感发生的逻辑过程:当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大于零时,人通常会产生正向情感(如满意、愉快、信任等),价值率高差的绝对值越大,正向情感的强度就越大,从而诱导、调节和控制人的各种活动不断趋向于该事物,以不断扩大其作用规模,其结果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将会随着作用规模的增长而下降,正向情感的强度也随之下降;当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小于零时,人通常会产生负向情感(如失望、痛苦、顾虑等),价值率高差的绝对值越大,负向情感的强度就越大,从而诱导、调节和控制人的各种活动背离该事物,以不断缩小其作用规模,其结果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将会随着作用规模的缩小而上升,负向情感的强度也随之下降;当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等于零时,人通常不会产生情感,从而维持了事物原有的作用规模。
这里要注意的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并不是以等值函数的形式反映到人的情感强度之中,也不是以线性函数的形式反映到人的情感强度之中,也就是说,情感的强度并不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成正比。
八、情感强度三大定律
情感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值,虽然,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在根本上决定着人的情感强度,但在一般情况下,情感的强度并不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成正比,而是一种特殊的函数关系。为了探索这种特殊的函数关系,首先了解一般意义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及强度定律。
1、一般刺激感受的强度定律。外界某种物理刺激或化学刺激可以引起人的相应感受器官的反映,而每一种感受器官只对一种或两种形式的能量特别敏感,如眼睛对于光能,耳朵对于声能,皮肤对于热能和机械能,舌头对于化学能等。心理学指出,刺激强度与感觉强度服从韦伯定律。
韦伯定律:刺激强度的增加量与刺激强度之比值为一常数,即:
△I/I=Km (3)
这个定律最初是从人的眼睛对光波的感受性研究中得出来的,以后又发现人的其它器官的刺激感受性也遵循这个定律,最后发现整个生物界的刺激感受性都遵循这个定律,因此韦伯定律实际上是一条基本的生物规律。如果把这个定律进行数学变换,可得:
费希纳定律:感觉强度与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正比,即:
μ=KmlogI+C (4)
其中,Km,C为常数,μ为感觉强度,I为刺激强度。
选取一定的刺激强度单位,就可以使费希纳定律变换为:
μ=Kmlog(1+I) (5)
由上式可以看出,感觉强度与刺激强度之间的关系具有以下特点:⑴当I→0时,μ≈Km×I,即当刺激强度很小时(刺激强度靠近中心区域时),感觉强度与刺激强度近似地成正比,这样,人可以在最重要的刺激强度中心区域较为敏感地、准确地感知外界刺激的强度变化,以尽可能获取准确而详细的信息;⑵当I→∞时,μ≈KmlogI,即当刺激强度很大时(刺激强度远离中心区域时),感觉强度与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正比,这样,人可以在不太重要的刺激强度区域也能对外界刺激的强度变化有所感受,只是感受的灵敏度较低,从而可以粗略而大范围地获取信息。
2、情感强度第一定律。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反映,其发生过程实际上是人脑对于事物价值特性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它与一般意义的刺激与感受生理过程的不同之处在于:刺激信号不是事物的物理或化学特性,而是事物的价值特性,具体地讲就是事物的价值率高差。这种刺激信号往往是一种抽象化的、复合型的关系信号,它既可以是复合的色彩、形状、体积、重量、声音、图象等物理化学信号,也可以是语言与文字所组成的第二信号系统,这些复合型信号代表着事物的价值特性,而不是代表着事物的某种物理化学特性。当事物的价值特性作用于或即将作用于人时,人脑将以一定的情感强度来感受它。既然情感的产生过程是一种特殊的刺激与感受的生理过程,那么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关系同样应该遵循“费希纳定律”,由此可得:
情感强度第一定律(即情感强度对数正比定律):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即:
μ=Kmlog(1+ΔP) (6)
其中,Km为强度系数,ΔP为价值率高差,μ为情感强度。
不难发现:当情感强度很小时,情感强度与价值率高差近似地成正比;当情感强度很大时,情感强度与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当价值率高差为0时,情感强度亦为0;当价值率高差趋近于-1时,情感强度趋近于负无穷大。
3、情感强度第二定律。由“使用价值边际效应规律”可知,事物的价值率高差随着事物的作用规模的增长而下降,再结合情感强度第一定律,可得:
情感强度第二定律(即情感强度边际效应定律):人对事物的情感强度随着人对该事物的作用规模的增长而下降。
其实,这个定律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就有人含糊地、不完整地提出来了。德国经济学家戈森认为:“欲望强度或享乐程度会随着消费速度的增加而递减”。英国经济学家边沁认为:“一个人占有的财产越多,他从增加的财产上所获取的幸福量越少”。由于他们的观点都是以主观假设为前提,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严格的逻辑论证,因而长期被人们当作唯心主义的东西加以批判。
4、情感强度第三定律。通常情况下,情感强度是一个随时间变化的量,这是因为:正向情感会驱使人不断向该事物增加价值投入规模,而使该事物的存在规模不断扩大,在“使用价值边际效应规律”的作用下,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将逐渐下降,人的正向情感也将随之下降;负向情感会驱使人不断减少价值投入规模,在价值率边际规律的作用下,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绝对值将逐渐下降,人的负向情感也将随之衰减。总之,无论是正向情感,还是负向情感,都有一个随时间不断下降并趋于零的趋势。可以证明(从略):
情感强度第三定律(即情感强度时间衰减定律):情感强度与持续时间成负指数函数关系,即:
μ=μoexp(-ktT) (7)
其中,μ为情感强度,μo为初始情感强度,kt为衰减系数,T为持续时间。
从绝对意义上来说,任何情感都不会无限趋近于零,因为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是一个由众多随机变量决定的随机函数,情感强度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随机函数。这样,任何情感的强度一方面在“情感强度第三定律”的作用下不断趋于零,另一方面又在众多随机变量的扰动下不断偏离于零。
同理,在对情感进行数学定义后,就可以顺利地运用数学手段对情感进行并集运算、交集运算、合成运算、偏差性分析和差异性分析等。
九、情感与价值观的联系与区别
情感与价值观的联系在于:
1、两者都是主体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一种主观反映,情感是对事物价值特性的间接反映,而价值观是对事物价值特性的直接反映。
2、情感以价值观为认识的主导,价值观则以情感为认识的基础。
3、情感与价值观具有相同的层次结构,且每一个层次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关系。
4、在相对稳定的环境里,人的中值价值率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人的情感系统与价值观系统通常都是“平行”、“同向”地进行运动与变化的。
情感与价值观的区别在于:
1、情感是人对事物价值特性的相对性认识,而价值观是人对事物价值特性的绝对性认识。
2、情感需要以人的中值价值率为参考系,它会随着中值价值率的变化而变化,而价值观不需要任何参考系,它不会随着中值价值率的变化而变化。
3、人的情感在平时是处于“沉寂”状态的,以便于节省能量与价值的耗费,只有到了事物的价值率偏离主体的中值价值率时,人的情感才开始激发,而人的价值观则一直处于“觉醒”状态。
4、由于事物的实际价值率会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人的情感通常是多变的;由于价值观所反映的事物的价值率通常是指正常的环境条件或平均的环境条件,因此人的价值观通常是相对稳定的。
5、人的行为驱动力是通过情感为直接诱因产生的,价值观不直接为主体的行为和思维活动提供驱动力,而是通过影响人的情感来间接地对行为驱动力产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