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生命体征
分级护理测量生命体征时间 第一篇 分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一)特级护理 分级标准: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根据病情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时间遵医嘱或病情变化随时记录,记录时间最长不超过4小时)。 2、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 3、24小时有专业护士负责。治疗、护理措施及时、准确。 4、抢救药品、设施准备到位。 (二)一级护理 分级标准: 1)一级护理-I类:病情危重。 2)一级护理-类:生活不能自理。 3)一级护理-类:自己能活动,但病情不容许活动。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一级护理-I类: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可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或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时间遵医嘱或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2)一级护理-类: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3)一级护理-类:根据病情观察记录(具体内容、时间严格执行护理记录书写规范要求);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二级护理 分级标准:病情恢复期,可自由活动或部分生活能自理。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根据疾病需要,按时完成健康指导。 (四)一级、二级护理患者基本生活需要标准 1、个人清洁:头发清洁,梳理整齐;面部清洁;口腔清洁,无异味;皮肤清洁,无血迹等;会阴清洁,每日会阴擦洗1-2次;手足清洁,指(趾)甲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