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有多重人格
人为什么有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 )是一种心因性身份的障碍,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碍,指在个体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特的人格,每一个人格在一特定时间占统治地位。这些人格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自主的,并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说来,在任何特定的时间阶段,内陆诸意识层的只有一种身份,称为主体人格。此时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体人格的方式活动,不显出另一身份的痕迹。不定期一段时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后,可突然转变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后继人格的方式行事。这时,个体对过去的身份完全遗忘,仿佛从心理上另换了一个人。从一种人格到另一种人格的转化通常是突然发生的,当后继的人格开始“执政”时,原先的主体人格是意识不到的,并忘却业已发生过的事情。
有关研究表明,多重人格的每一种人格都有不同的生理和心理反应。它们往往表现出不同的性别、年龄、种族、家庭特征;尚有不同的智商和视力;更甚者,有的对同一种药物竟也有不同的反应。而尤具戏剧性的是,有些人格还可相互交换意见,并合作进行各项活动。
过去认为,多重人格在人群中的比率是非常低的。但近年的发现表明,多重人格其实并非那么少见。此症以女性为多,其发病率通常为男性的三至九倍。
多重人格往往由情感创伤引发———特别以童年期的精神创伤为多见。其治疗方法,有格式塔疗法、精神分析法、支持疗法等。但所有疗法都离不开家人、朋友、同事等人长期而耐心的配合。治疗时尤应避免激惹病源。
精神病是什么病?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知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疾病,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缺乏自知力,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属应和精神科医生配合治疗。